現將有關成績以及錄取狀態查詢的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錄取原則:
各專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時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按1:3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
二、同分規則:
若某一專業同類別錄取最低分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長分、綜合素質測試分、高中學考等第折算后的成績進行排序錄取,高中學考等第折算后的成績單項排列順序: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物理、技術、歷史、化學、地理、生物,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優先;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特長分、綜合素質測試分、職業技能考試操作成績、職業技能考試理論成績進行排序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其他:
1.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須于4月27日16:00前按要求填寫我校查分申請表且掃描后發送至郵箱4753754@qq.com。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分數異議規定,成績異議的申請每人限查一項成績,只查漏評、誤評、記分及統分差誤,不查評卷的寬嚴。若成績有誤,其他科目一并檢查,無誤則不再查其他成績。
2.已被我校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請務必在5月9日17:30前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前招生報名系統進行選擇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3.學校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錄取期間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并及時關注學校短信提醒。
4.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我校將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并于8月左右寄送錄取通知書。
5.錄取進程
序號 | 工作內容 | 負責單位 | 完成時間 |
1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9日 8:30-17:30 |
2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5月10日 8:30-17:30 |
3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11日 8:30-17:30 |
4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5月12日 8:30-17:30 |
5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13日 8:30-17:30 |
6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試點高校 | 5月14日 8:30-17:30 |
7 | 結束網上錄取。 | 試點高校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6日 |
8 | 公示錄取名單。 | 試點高校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7日-30日 |
9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試點高校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31日 |